【安徽省】关于组织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第一批项目入库审核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项目投入,加速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7号)规定,经研究,省科技厅拟于5月中旬组织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第一批项目入库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推荐对象

1.直接入库类: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可直接进入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

2.择优入库类:其他各类科技成果(项目)由设区的市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推荐入库。

二、入库审核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常年自愿申请,我厅原则上一年组织两次以上项目审核入库。企业登录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http://220.180.238.191:8038/ims/login)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相关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企业业务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市场预期等),并填写信用承诺书。

2.设区的市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对各企业系统填报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推荐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于5月16日下午下班前以纸质推荐函(盖章)形式邮寄至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中试产业园8号楼921室 张颖 15105166036),电子版推荐函(PDF和word格式)同步发邮箱ahcgcjzx@163.com。

3.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对推荐直接入库类项目进行入库审核;同时组织技术和财务等专家对择优入库项目围绕技术水平先进、成果权属明确、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可以预期、团队结构合理等方面是否满足推荐条件进行入库审核。

请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参加入库申报。省科技厅将对入库项目质量好、数量多,获省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等投资比例高的市(设区)科技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予以表扬。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徐铮(0551-62658283)  张颖(0551-65145263)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陈军民(0551-62646861)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第一批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