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根据安徽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医产业办〔2019〕2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19年版)》要求,本次申报类别如下:

  (一)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

  1、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

  2、支持首仿;

  (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

  3、支持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

  (三)支持创新药械产品推广应用

  4、支持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

  (五)改善临床试验条件

  7、支持争创国家临床试验医院建设;

  8、支持申报临床试验机构;

  9、支持临床试验机构为本省医药企业服务;

  (六)支持开放发展

  11、支持医药企业取得国际注册批件;

  12、支持医药企业获得欧盟、美国和世界卫生组织认证;

  (七)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

  13、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4、支持医药大品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1、2、3、4、11、12、14等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申报类别7、8、9、13等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发改(经贸)、财政、卫计部门联合上报。本市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市)区、开发区进行推荐申报。

  (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19年版)》第一部分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组织企业(含辖区内医疗机构)报送申报材料,并对照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三)所有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还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年信用查询记录信息。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会同相关部门于4月19日下班前,按照皖医产业办〔2019〕2号要求,以正式文件将联合行文、汇总表、申报材料(每个项目单独汇编成册)一式四份及电子光盘两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请与本地联合审核部门做好工作衔接,请其与市直相关对口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3538431  联系人: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 钟风靖

电子邮箱:1424949070@qq.com

附件:

1.《2019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申报事项汇总表》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

3. 《关于做好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医产业办〔2019〕2号)及《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19年版)》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