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关于开展2019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东办发〔2018〕32 号)、《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东政〔2019〕4 号),按照《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2019】19号)、《2019年肥东县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和《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2019】12号)精神,缓解企业在新冠肺炎防控中造成的资金困难,现开始受理2019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2019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1)鼓励工业投资项目入库入统;

  (2)支持智能制造;
  (3)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提升;

  (5)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6)鼓励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  

(7)推动绿色生态发展;
  (8)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和开拓市场;

(9)引导产业集聚;

(10)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双创”平台建设;

(1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2)政策第82条:对重点行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
2、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1)1、首次被评为全省民营经济 500 强企业奖补;

(2)2、工业企业新上规模奖补;

(3)8、“排头兵”“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奖补;

  (4)9、“专精特新”企业奖补;

(5)16、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含扩大规模)竣工面积奖补;

(6)22、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费用补助;

(7)24、企业技术中心奖补;

(8)27、工业企业新产品奖补;

(9)30、技术改造奖补;

(10)3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

(11)32、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奖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组织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供复印件,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原件留存备查。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一份两份至所在乡镇园区,由所在乡镇(园区)初审。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有关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把关,初审合格后,填写《2019年肥东县支持工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份于3月10日前报县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肥东县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材料送至县经信局经济运行科(12号楼203室), 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材料送至县经信局中小企业科(12号楼221室)。

     (三)各乡镇(园区)要加大宣传,在抓好疫情防控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四)“肥东县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库”将于近期公布,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肥东县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五)所有附件及申报要求、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科室、联系方式,均在《2019年肥东县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和《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中,请自行下载。
     咨询电话: 经济运行科 67703075

     中小企业科 67758626

附件:2019年肥东县支持工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肥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