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落实完成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的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我市“万千百”创新工程,提升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现根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工业云平台http://zwy.hfgyy.cn/workshop/login)进行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初审后,网上推荐上报。

申报单位用户信息,由本单位自行网上注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由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统一核发。

三、相关要求

1、此项工作已纳入2020年合肥市工业发展目标考核,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依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照建设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2、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免费帮助申报企业诊断和技术咨询,形成顶层设计方案。

 

附件2020年各县(市)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任务分解表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2020年各县(市)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建设任务分解表

 

辖区

智能工厂(家)

数字化车间(个)

高新区

5

50

经开区

5

50

新站区

3

30

安巢经开区

1

15

肥东县

3

30

肥西县

3

30

长丰县

1

25

庐江县

1

15

巢湖市

1

15

瑶海区


5

庐阳区

1

15

蜀山区


5

包河区

1

15

全市

25

300